为了规范管理,增强全院教职员工集体意识和凝集力,确保学院各项集体活动正常进行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,结合yl6809永利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集体活动内容:学校、学院组织召集的教职工大会,教研活动,学术活动,政治学习,业务学习,党团活动,工会活动(各种文艺、体育活动),各种庆祝活动,公益劳动以及学院组织的其它活动等。
二、全院集体活动一律实行按次考勤登记。集体活动由院办公室负责考勤,考勤结果由考勤人员核对后统计汇总,每学期公布一次。
三、考勤登记时由本人在考勤表上签到,不得由他人代签。无正当理由未签到的,按缺席处理。缺席(含请假)、迟到、早退等均应如实记载。本人因公出差或因事、因病请假的,由值班人员在考勤表上注明。迟到、早退者应注明具体时间。
四、集体活动缺席、迟到、早退的,在学期末按缺勤次数累计,扣发部分集体活动出勤奖。
五、因事、因病缺席集体活动,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。因病请假的,应提交病假证明。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席的,按旷工处理。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的,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。在探亲、婚丧、生育、节育等假期不能参加集体活动的,不需另行请假。
六、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人员,按学院有关制度予以考核奖励。如由校、院下达的课堂教学任务的人员和由校、院、系公派出差人员,未能参加集体活动,按照参加活动考核。
七、一学期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缺席集体活动者,当年不能参加各类评优活动,考核不能为优秀。
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全体教职员工,自通过之日起执行。